<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English
        简体   |   繁体   |   English   |   网站无障碍
        English
        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国家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共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bfzxjx.com)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邮编:100038,电话:010-63417257,传真:010-63969875)。
          一、概述
          2014年,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贯穿税收工作全过程,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税收工作的基本制度,以保障纳税人和公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税务部门公信力,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制、服务、责任、和谐、效能、廉洁税务机关的促进作用。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4年,国家税务总局按照《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了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公开各类信息7328条,组织在线访谈7次,推出营改增试点成效、税收促进小微企业发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等多个宣传专题;广泛借助党报党刊、电视广播等主流宣传媒体、以及税务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公开信息13406条;12366纳税服务热线提供人工和自动语音服务量3112万人次;全国10643个办税服务厅持续推行标准化建设,免费提供办税指南、涉税事项示范文本和税收宣传资料。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国家税务总局领导高度重视涉税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原则,把推进公开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对涉及公共利益、公共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出台的重大税收政策都在第一时间全面、准确、及时地进行权威性主动发布和公开。同时,税务总局继续坚持重要税收政策实行文件制定和政策解读同步起草、同步报审、同步发布的“三同步”常态化工作模式;继续摸索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事前舆情风险评估制度、例行信息发布制度、政策解读制度、及时回应媒体等系列配套制度;继续认真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考评,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和管理办法,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平台建设和机制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搭建多渠道信息公开平台。充分发挥国家税务总局门户网站和省级365bet365用网址_0755 36553288_365bet正网娱乐网站群的主阵地作用。及时在网站上发布政策法规、政策解读、计划规划、政府采购等重要信息,方便网民查找、阅览有关信息。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的喉舌作用。借助广播电视、报刊、网站、自媒体等媒介,采用新闻发布会、联合采访、答记者问、网上访谈等形式,就税收收入、税制改革等社会热点组织新闻发布,扩大受众面,增强影响力,增进公众对税收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不断发挥服务热线的桥梁作用。围绕“立足北京、服务全国”的目标,加强12366纳税服务热线北京呼叫中心建设,为纳税人和社会各界提供及时、专业、权威的政策咨询解答。不断强化服务大厅的窗口作用。建设标准化办税服务厅,利用公开栏、公示板和触摸屏,全面公开税收政策及涉税事项,免费提供办税指南、涉税事项示范文本、税收宣传资料。开发运用新媒体扩大公开覆盖面。在新浪、腾讯、人民和新华微博四个平台上同时开通国家税务总局微博和微信,发布各类信息1578条。新媒体平台在中央网信办和新华网举办的评比中位列中央机关第八名。
          三是紧扣热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紧扣税收政策热点。围绕税务部门组织收入、“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营改增”扩围以及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热点做好解读工作,及时全面公开税收法规文件和各类税收优惠政策,使纳税人了解掌握税收政策变化,适应税制改革,促进转型升级。紧扣税收征管热点。就税收征管制度、定税依据、征收结果等重点内容,通过办税服务厅、集贸场所、政府公开平台等场所主动公开,及时向纳税人进行反馈,接受群众监督。紧扣行政管理热点。加大对选人用人信息的公开力度,公示、公布领导干部任免和公务员录用情况。主动公开年度财政预决算资金、“三公经费”的使用情况及指标说明。主动公开政府采购全过程信息,营造行政管理公平、公正、公开的良好环境。
          四是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建立健全涉税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细化应对预案,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涉税舆情做到及早发现、及早回应。积极通过对涉税舆情的引导应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加强对外协调与沟通。加强与新闻单位、网管部门的协调,保持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共同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同时发挥特邀评论员作用,在重要税收政策和管理措施出台前主动发声、方便公众和纳税人更好地理解税收政策和改革措施。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14年,税务总局共收到有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2份,其中根据有关规定和保密审查后给出正式告知书14份,网络和电话回复28份。收到无效信息3887件,接受电话咨询286次。各省共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1925份,均按相关规定和政策办理回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国家税务总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情况
          2014年,国家税务总局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案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情况  
          2014年,国家税务总局收到纳税人不服从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的复议申请5件,已办结。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国家税务总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应诉案件2件,已办结。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国家税务总局在深化主动公开内容,丰富信息公开渠道,注重信息公开实效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对难点热点问题的政策把握、公开渠道的多样性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升。2015年,税务总局将围绕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和全国税收工作的重点任务,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公开工作。并继续完善例行新闻发布、舆情分析和口径拟定、电话问询受理、专家信息发布、沟通协调、网站和新媒体发布等制度,进一步强化监督考核机制,局内协调会商机制、系统督促检查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一是围绕引领税收新常态,继续完善税务机关依法治税,加强制度建设的信息公开。
          二是围绕权力运行机制建设,继续清理行政审批权限,做好权力清单目录修订后的信息公开。
          三是围绕税制改革新政策的出台,抓好落实检查情况的信息公开。
          四是围绕全国税务系统正在试行的《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全面推动基层税务机关面向广大纳税人的信息公开与服务。
          五是根据《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有关精神,全面推进县级以上税务机关财政经费预、决算公开力度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的主动公开。

        版权所有:国家税务总局 网站标识码:bm29000002
        京ICP备13021685号-2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073号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

        版权所有:国家税务总局